今天在UDN上看到一則關於交通部打算在台北市試辦市區自行車專用道的新聞,大意是說,交通部想用政策推動將自行車轉型為短程運輸工具,規劃在年底前先在台北市的敦化南北路試辦自行車專用道。我的直覺是,天啊,這會不會又是一個繼台北市某些路段的公車專用道一樣,變成新的交通災難?

在此擷取一段新聞內容:

交通部指出,在有公車專用道的路段,沒有公車停靠路邊問題,釋放路權較可行,初步規劃自慢車道釋出二公尺至二點五公尺路寬,並以軟性標誌桿區隔,作為自行車專用道。在沒有公車專用道的路段,自行車專用道則移至人行道上,寬度相同。

基本上政府單位注意到自行車的路權是件好事,但做法真的要考慮周詳,不然就會像那些被大家譙到不行的公車專用道一樣。敦化南北路,在上下班時候,也是一條交通運量非常大的主要幹道,尤其慢車道的機車流量非常大,很多機車騎士就是從北往南騎到基隆路,再轉往永和或是景美、新店,要一下子畫分2.5公尺的道路給自行車,那勢必壓迫到機車(甚至是計程車)的行車空間。

其次,以自行車的行車速度,這個自行車道勢必會畫分在慢車道的右側,緊鄰人行道,造成的結果就是整條路不能停車、不能上下車、貨車也不能停車裝貨卸貨,影響非常大。另外,對要右轉的車輛,通常會在抵達路口前靠到最外側的車道以便轉彎,要是外側車道又多了個自行車道,請問是右轉車輛要先走,還是直行的自行車有優先權?如果自行車優先,那車子轉個彎要先讓自行車,自行車過了後又要讓人行道上的行人,請問這車是轉還是不轉啊?要是一堆汽車等著人行道的行人,那不是也堵住了自行車的前進嗎?

還有還有,沒公車專用道的路段,則是在人行道上劃寬度相同的自行車道。我的疑問是,沒有公車專用道,表示公車站牌就在人行道旁邊,很多公車族就站在寬度不甚寬的人行道上等車(像敦化南路、忠孝東路口往北的公車站,靠錢櫃的那個角落),你再畫了2到2.5公尺寬的自行車道,是要那些人站在哪裡等公車?人行道上的自行車道,誰有優先權?是車還是人?如果乘客趕著要上公車,和自行車發生碰撞,到底誰要賠誰?這種問題真的很多。還有啊,政府政策鼓勵大家騎自行車通勤,那麼自行車的停車問題要不要考慮一下?難不成要每個路段都像新生南路台大側門對面的麥當勞那裡一樣,花大錢修的人行道,全變成自行車停車空間?

鼓勵騎自行車是好事,但交通政策會影響大家的生活,不可不慎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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