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韓大砲李承燁從羅德轉隊到巨人隊

上星期日本職棒有個消息,就是日本一的羅德隊陣中的主砲,南韓籍的李承燁,在兩年合約到期,球團正準備和他續約一年時,宣布退團,考慮加入別的球隊;而就今天,李承燁正式加入了中央聯盟的巨人隊。推測原因是因為李承燁在羅德的定位是DH,但是他很渴望上場守備,在發覺自己期望無法實現後,乾脆轉到肯讓他上場守備的球隊去。

這代表什麼?李承燁是日本職棒的外國選手,2年前以自由球員的身份簽約2年加入羅德隊,2年合約期滿,李承燁恢復自由身,原球隊管他不著,他愛去哪一隊就去哪一隊,只要對方要他。他可以選擇到溫暖的南邊,也可以挑一支出價最高的球隊,隨他高興,因為他是自由球員。

反觀咱們的中華職棒呢?根據規定,或是領隊會議中的默契,當一隊的外籍球員離隊後,要2年的時間,才能跳到別隊去,也就中間這兩年,他不能在台灣打球,隔了2年後的第三年,才可以和其它球隊接洽入隊。

這算什麼?約滿了當然就是自由身,為什麼不能依自己的意願挑選球隊呢?反正中華職棒的規矩,都是照球隊本身的立場來設計的。想也知道,各球隊之間怕自己找來的外籍選手,不管是合約期滿,還是球隊要把人家火掉,反正自己用不到,也不想要給其它球隊用。再不然就是怕合約快滿時態度變跩,要求加薪不然就轉隊。這真是可笑。合約期滿,本來就是雙方洽談新約,價碼談不攏,選手當然有權利轉到出的起錢的球隊啊!所以答案出來了,根本就是球隊想壓低選手薪水的方法,就算選手打出成績,不加薪就是不加薪,要嘛就是這個價碼再打明年球季,不然也別想到別隊去打!

我從職棒元年就開始看職棒,自然對中途冒出來攪局挖角的那魯灣較排斥,但現在想想,其實那時有那魯灣,雖然讓比賽水準下降不少,但至少對選手有保障。你不給我更好的合約?還不准我轉去別隊,那我乾脆去出得錢的另一個聯盟,你能耐我何?因為我是自由球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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兄弟如了死不肯建二軍外
其它的都還是小問題,我覺得啦。
至少像張士凱還等了他好幾年
還算有人情味了。
兄弟最大的問題還有選秀亂選
這有賴建立球探體系(不過又要花錢)
反正錢少有錢少的玩法啦。

Moneyball你看完沒啊?

我對那魯灣沒啥意見,但在了解中華職棒後,看到死忠支持中華職棒而鄙視那魯灣的球迷,便感到悲哀,覺得球迷怎麼會在這種制度下,還全力支持球團而非球員,所以,現在的制度下,球員做什麼有利於自己的決定,我都舉雙手贊成。wahaha,還不棄械投降,歸順lanew,讓好球團改造聯盟生態,哈哈哈。